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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中国颗粒学会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3月22日 来源:中国颗粒学会

  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调动广大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与颗粒学相关科技工作者自主、团结协作、联合攻关,鼓励在推动学科进步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或团队,中国颗粒学会自2016年起开始设立“中国颗粒学会技术发明奖”、“中国颗粒学会科技进步奖”,该奖项每年评审、授奖一次。奖项的颁奖仪式将安排于“中国颗粒学会第九届学术年会暨海峡两岸颗粒技术研讨会”期间举行(2016年8月,成都)。为做好该奖项的申报和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凡涉及颗粒制备及应用相关的科学领域的科研工作者及相关技术创业企业等。

  二、奖种设置和奖励等级

  学会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各设立一等奖1‒3项、二等奖5‒10项。

  三、推荐渠道

  1. 学会理事推荐:每项奖项须经两位以上学会理事共同推荐,每位理事只能参与推荐2项奖项;

  2. 专业委员会、地方学会推荐:各专业委员会、地方学会可分别推荐4项奖项;

  3. 团体会员单位推荐:各团体会员单位可分别推荐1项奖项;

  4. 鼓励与颗粒学相关的行业学会、专业协会的相关组织推荐。

  四、申报材料报送

  1. 请书面提交“申报书”及相关证明材料附件(合订本)一式一份,同时请提供与纸质版“申报书”内容一致的电子版材料。

  本奖申报截止日期为2016年5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非中国颗粒学会会员在成为候选人后请办理入会手续。申报材料请寄至中国颗粒学会秘书处,电子版材料请发至联系人电子信箱。

  邮寄地址:北京市中关村北二街1号,中国颗粒学会;邮编:100190

  联系人:韩秀芝,电话:010-62647647,E-mail:xzhan@ipe.ac.cn